首都师范大学附属育新学校2024年专技岗位公开招聘公告
首都师范大学附属育新学校成立于1997年8月,是一所集中小学为一体的十二年制公办学校,位于海淀区西三旗育新花园(小学部,为海淀区首批素质教育优质校)和新康园小区(中学部,高中为海淀区示范高中、海淀区新品牌学校)。学校接受北京市教委、首都师范大学党委和海淀区教委的领导和管理。现有教学班92个、学生3761名、教职工285人。
在学校领导班子带领下,全体教职工同心同德、拼搏奉献,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先成人后成才,既成人又成才”为育人宗旨,以“重人品、喜敬业、塑能力、崇成果”为考核标准,以“育德致美、启智日新”为文化内涵,推进“五育并举”各项举措,得到广大家长的充分认可和社会的广泛赞誉。作为在海淀北部地区有一定影响和辐射能力的优质教育资源,2012年9月,按照北京市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的部署,我校为昌平区教委承办了首都师范大学附属回龙观育新学校,后又建立集团化办学体制,资源融通,相互促进,成效突出,赢得多方赞誉;2021年9月,为房山区教委承办了首都师范大学附属育新学校房山分校。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2024年首都师范大学附属育新学校专技岗位(中小学教师岗位)公开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应届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1.北京生源毕业生
(1)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2024年7月31日前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硕士或博士毕业生(在校期间所修课程全部合格,无补考、重修等记录)。
(2)在2023年1月1日至此次报名截止时,已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在京存档的留学回国人员。
(3)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2-2023年本科毕业生、硕士毕业生和博士毕业生(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其户口、人事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存档,且择业期内未缴纳社会保险。
2.非北京生源毕业生
只限硕士毕业生和博士毕业生(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且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须为1994年1月1日(含)后出生,博士研究生须为1989年1月1日(含)后出生。
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2-2023年硕士毕业生和博士毕业生(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其户口、人事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存档,且择业期内未缴纳社会保险。
(二)社会人员
截至公开招聘报名时,个人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京,且截至到2024年7月31日,已具有5年及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基本要求
1.热爱基础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具有敬业精神;
2.报考者年龄须为35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
3.具有聘用岗位所规定的相应合格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专业对口);
4.社会人员需要具备至少5年及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要求;
6.身体健康,符合岗位工作要求;
7.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2024年首都师范大学附属育新学校岗位招聘信息》)。
(二)教师资格要求
具有相应学段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段和学科须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持有高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人员可报考低段学科岗位。
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24年7月31日前必须取得正式的教师资格证书。
(三)其他要求
凡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4年3月25日9:00——4月3日17:00。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核
(三)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请登录首都师范大学附属育新学校网站(***)了解公开招聘公告内容,并通过公招网(******)报名,且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本人要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刻取消报考资格。
2.资格初审
报名截止后,学校招聘工作小组将根据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对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将于2024年4月11日通过学校网站和公招网公布笔试名单。报考人员可登录学校网站和公招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初审未通过的不另行通知。
3.笔试确认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人员请于2024年4月12日9:00至4月14日17:00登录公招网,确认参加笔试。未按时确认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安排
(一)笔试
1.笔试采取“线上”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教育教学通识类考试,重点考察综合知识、专业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具体时间要求将于2024年4月17日上午通过短信和邮件的形式发送,请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如2024年4月17日下午16:00前未接到相关通知,请拨打技术咨询电话。
2.考试时间及方式
(1)模拟测试时间:
2024年4月18日(星期四)14:00-18:00;
2024年4月19日(星期五)14:00-18:00;
(2)正式考试时间:
2024年4月20日(星期六)9:00-11:00
应聘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参加模拟测试和正式考试。
3.成绩查询
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5月8日之后登录首都师范大学附属育新学校网站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资格复审。未达到1:5的岗位,按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复审。
4.资格复审
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学校将在2024年5月9日通过学校网站发布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请密切关注学校网站信息。
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包括:
(1)公招网导出的《应聘人员报名表》(本人在“诚信声明”处签名);
(2)身份证、户口簿(卡)原件及复印件;
(3)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后续学历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证书);应届毕业生要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就业部门盖章,未注明培养方式的须另行提供证明)和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盖章)原件及复印件;
(4)择业期内的毕业生须提供学历证、学位证、存档单位证明(加盖存档单位公章);
(5)京籍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护照、公安机关出具的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原件及复印件;
(6)本人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师范生可提供高校开具的免试证明(证明中明确教师资格证对应的学段、学科);
(7)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和年限的,须提供工作经历和年限的证明;
(8)报考职位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如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等)。
(二)面试
1.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进入面试。面试全程录像录音,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40%、6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如同一职位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如同一职位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由面试评审小组综合评定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并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在组织考察、体检后进行公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考察组通过相关渠道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考察,全面了解个人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日常表现、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等情况。拟聘用人选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或主动放弃的不进行递补。
六、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将在首都师范大学附属育新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七、其他规定
(一)此招聘公告需求岗位拟聘用人员待遇按照国家和北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二)学校将在网站公布考试相关信息,考生应保证考试所用网络畅通,因网络不畅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初审未通过的不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须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依据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录取资格,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聘用人员岗位等级:拟聘用的应届毕业生为专技十二级岗位,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拟聘人员,按已取得的职称职务聘用到相应岗位等级。
(五)应聘人员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体检、考察及入职等工作,因自身原因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如遇国家、本市出台考试相关政策,本次招聘工作将适时予以调整,相应补充公告将在学校网站和公招网同时发布,请随时关注。
(七)咨询电话(工作日内9:00—11:30、13:30—16:30)
技术咨询电话:010-68771316、68771229
政策咨询电话:010-82951952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首都师范大学附属育新学校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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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师范大学附属育新学校
2024年3月22日